快评丨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我就是抄袭”,何秋亊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
快评丨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我就是抄袭”,何秋亊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
快评丨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我就是抄袭”,何秋亊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创意(chuàngyì)的尊重、对知识产权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(chéngxiànchū)一副(yīfù)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”的演出
近日,在短视频平台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何秋亊,被曝(pù)“演唱会造型抄袭歌手汪苏泷(lóng)”,引发争议。6月2日,何秋亊官方工作室发布说明,向汪苏泷先生及其团队致歉,称(chēng)服装造型、麦克风(màikèfēng)、文案等演唱细节问题(wèntí)是“委托第三方来处理的,我方考虑尊重合作方的专业,并未提出任何意见,完全按照(ànzhào)第三方提供的内容、服装、设计等进行的”。
从网上提供的一些视频照片可以看出,何秋亊的演唱会元素(yuánsù)和其他(qítā)几位歌手的造型等确实相似(xiāngsì)。据报道,其中与汪苏泷2024年巡演、章昊粉丝(fěnsī)应援手麦设计、刘耀文舞台造型等高度相似,被网友称为“拼好饭式抄袭”。
6月3日晚,何秋亊本人对此次“抄袭”风波进行了回应。虽然道歉,但他(tā)似乎有种“不以为意”的态度。他说,“我花钱找人给我整毁了,为什么是我的问题呢?我只要在(zài)表演时(shí)表演得好就可以了”,还直言,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,而我就是(jiùshì)抄袭?我跟各位老师们穿了很(hěn)相似的衣服,我想可能会觉得我去(qù)模仿,但为什么说我是抄袭或者怎么样呢”。如此种种,何秋亊简直是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。
显然,这种道歉(dàoqiàn)无法让人信服,首先(shǒuxiān)其工作室将问题推给第三方,“出于信任”岂能成为自我辩护的(de)理由?难道工作室团队完全不用对内容(nèiróng)进行把关?其次,何秋亊将售票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的抄袭,说成日常生活里的撞衫,自己还委屈上了,这简直是一种狡辩,表露出其内心的不服气和真诚的缺乏。
此事也提醒了,类似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的(de)造型等内容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。据(jù)大象新闻报道,汪苏泷持股的一家公司已将汪苏泷演唱会多个相关元素注册为专利,包括玩偶、荧光棒等,并已将“素龙”(苏泷谐音)注册成商标。但其实可能(kěnéng)难以面面俱到,一些类似风格的模仿等是否受到知识产权保护,也引发(yǐnfā)讨论。
但这不该是何秋亊“委屈”的底气(dǐqì),目前网上对其态度(tàidù)的批评占据多数,其实也反映了公众意识的变化——人们已经很难接受有创造性的设计被随意(suíyì)挪用、借鉴,演唱会作为(zuòwéi)一种文艺演出,原创性本身就是最显著的标签之一,这是基本的行业伦理,表演者应当予以尊重。
所以,舆论的(de)批评应该让何秋亊及其团队有所警醒。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创意的尊重、对知识产权(zhīshíchǎnquán)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一副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(zītài)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”的演出(yǎnchū)。
此事对演艺界人士也是提醒,在越来越强调风格独创的背景下,对他人的借鉴(jièjiàn)不可过界。且不说这(zhè)背后(bèihòu)的法律风险,至少在社会形象和舆论评价上,就已经是一个极大的减分项,终究会让自己付出巨大代价(dàijià)。
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清波(qīngbō)
红星评论(pínglùn)投稿邮箱:hxpl2020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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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创意(chuàngyì)的尊重、对知识产权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(chéngxiànchū)一副(yīfù)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”的演出
近日,在短视频平台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何秋亊,被曝(pù)“演唱会造型抄袭歌手汪苏泷(lóng)”,引发争议。6月2日,何秋亊官方工作室发布说明,向汪苏泷先生及其团队致歉,称(chēng)服装造型、麦克风(màikèfēng)、文案等演唱细节问题(wèntí)是“委托第三方来处理的,我方考虑尊重合作方的专业,并未提出任何意见,完全按照(ànzhào)第三方提供的内容、服装、设计等进行的”。
从网上提供的一些视频照片可以看出,何秋亊的演唱会元素(yuánsù)和其他(qítā)几位歌手的造型等确实相似(xiāngsì)。据报道,其中与汪苏泷2024年巡演、章昊粉丝(fěnsī)应援手麦设计、刘耀文舞台造型等高度相似,被网友称为“拼好饭式抄袭”。
6月3日晚,何秋亊本人对此次“抄袭”风波进行了回应。虽然道歉,但他(tā)似乎有种“不以为意”的态度。他说,“我花钱找人给我整毁了,为什么是我的问题呢?我只要在(zài)表演时(shí)表演得好就可以了”,还直言,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,而我就是(jiùshì)抄袭?我跟各位老师们穿了很(hěn)相似的衣服,我想可能会觉得我去(qù)模仿,但为什么说我是抄袭或者怎么样呢”。如此种种,何秋亊简直是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。
显然,这种道歉(dàoqiàn)无法让人信服,首先(shǒuxiān)其工作室将问题推给第三方,“出于信任”岂能成为自我辩护的(de)理由?难道工作室团队完全不用对内容(nèiróng)进行把关?其次,何秋亊将售票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的抄袭,说成日常生活里的撞衫,自己还委屈上了,这简直是一种狡辩,表露出其内心的不服气和真诚的缺乏。
此事也提醒了,类似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的(de)造型等内容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。据(jù)大象新闻报道,汪苏泷持股的一家公司已将汪苏泷演唱会多个相关元素注册为专利,包括玩偶、荧光棒等,并已将“素龙”(苏泷谐音)注册成商标。但其实可能(kěnéng)难以面面俱到,一些类似风格的模仿等是否受到知识产权保护,也引发(yǐnfā)讨论。
但这不该是何秋亊“委屈”的底气(dǐqì),目前网上对其态度(tàidù)的批评占据多数,其实也反映了公众意识的变化——人们已经很难接受有创造性的设计被随意(suíyì)挪用、借鉴,演唱会作为(zuòwéi)一种文艺演出,原创性本身就是最显著的标签之一,这是基本的行业伦理,表演者应当予以尊重。
所以,舆论的(de)批评应该让何秋亊及其团队有所警醒。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创意的尊重、对知识产权(zhīshíchǎnquán)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一副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(zītài)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”的演出(yǎnchū)。
此事对演艺界人士也是提醒,在越来越强调风格独创的背景下,对他人的借鉴(jièjiàn)不可过界。且不说这(zhè)背后(bèihòu)的法律风险,至少在社会形象和舆论评价上,就已经是一个极大的减分项,终究会让自己付出巨大代价(dàiji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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